也就是说,其中只要有一项没有认识到,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对于不知情而销售假药的情形,行为人如果确实不知道“假药”存在,就不可能具备“销售假药”的故意,进而不可能成立“销售假药罪”。
可能有以下结果:(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如果是销售假冒伪劣减肥药20万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结果要根据案情由法庭综合审理后决定。
法律主观:如果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或者属于假冒伪劣药品,会被判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积极退赃退赔可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措施: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该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以三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还会没收其全部财产。
假药劣药处罚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生产销售劣药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标准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刑事处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假药和劣药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主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销售有毒食品,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他犯罪情节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具体罪行处罚。
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销售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2、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2)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有毒、有害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的;(3)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
3、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食品安全犯罪包括涉及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一些列犯罪,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一,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是关于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的一个统称。
法律主观: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加重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