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示折扣并如实入账的风险。医药企业在交易时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应明示并如实入账。 捐赠、资助的风险。医药企业通过与交易相关联的手段,如“资助费、感谢费、捐赠费”,换取不正当竞争机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 学术推广的风险。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通过分析行政处罚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医药企业在进行学术推广、捐赠、资助等行为时,应注意明示折扣并如实入账,避免与药品销售量等销售行为勾连,确保用途真实、使用合理。 结语 我国通过加强对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行政监管,压缩了商业贿赂的空间。
合规是指使医药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目前医药行业常见的规范包括《医药行业合规管理规范》和《RDPAC准则》,为医药企业的反贿赂合规及推广行为合规工作提供相应的参考。
操作规程: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胰岛素、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要设置专柜、由专人负责并专帐管理,不得开架销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具备的条件 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场所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并按规定由专门机构统一采购。药品使用单位需要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药品网络销售进行监督管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2、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药品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3、年12月1日起施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有如下规定:第九条 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