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药品经营与管理属于生化与药品类中食品药品管理类专业类别。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属于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代码:590301。为各类医药生产企业、医药营销企业、医药外贸企业及医药管理等部门培养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医药商品的购销、调储、检测、养护及质量控制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药品批发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经营企业。这里的“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实际上指的是将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而非成品药。药品生产企业则是指专门从事药品生产的专营企业。
3、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经营范围的核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或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还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项下予以明确。
5、药店药品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药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